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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几起次生舆情。
最近南京市建筑设计院引发极大的关注,260多名员工被拖欠数月的工资,停缴社保,一些员工病也看不起,吃饭也成问题,没办法求助电视台。8月16日,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新闻360”节目报道,记者陪同部分员工找到公司的总经理,却遭到灵魂拷问,“这跟你有什么关系”,员工现场提问同样被拒绝,总经理最后摔门离去。这家设计院现在是民营企业,做派还可以理解。
而在四川成都青白江区清泉镇村民“祖坟被挖事件”被网民关注,也引发了次生舆情。8月24日四川广播电视台报道,该台的“阳光政务”栏目记者去调查采访时,却遭到社区书记的阻拦和扣留,并称“不接受采访,你管我咋处理”。
在河南两年前脱贫的鲁山县,花715万建了一个牛郎织女地标雕塑,被网民吐槽丑不说,还被质疑造价过高。而贵州广播电视台的民生新闻栏目“百姓关注”致电鲁山县住建局,遭到工作人员辱骂,“监督你xx,滚”。
这几件事都不算大,合理回应很容易平息。从这些当事人的个人角度来说,明知道强横的答复会引发次生舆情可能被处理得不偿失,是因为一时口不择言,还是宁可被处理也要在领导那里留下一个勇于任事的印象呢。
媒体是公众知情权的实现途径,这些年却有一种奇怪的苗头,基层干部人员越来越敢于向媒体而且是官方媒体亮剑。说无可奉告可以算正常的推诿,挂断电话也是正常操作。而从“你法我笑”到“你为什么要报道这个”,再到对记者爆粗乃至威胁的海量个例,背后的共同话术和趋势值得警惕。至少“敢于亮剑”似乎不应该是这么个用法。
关注两则立法动向。
首先是行政诉讼法修正草案终止,把“民告官”再次引入公众的视野。8月21日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审议通过,终止审议《行政诉讼法》修正草案的报告,这一做法非常罕见。
本来此次修法的内容,是将最高法主导的改革试点上升为法律。过去两年试点了将原本由中级法院审理的四类“民告官”案件下沉到县区基层法院审理,减少由最高法审理的行政再审案件。现在看来并不顺利。“民告官”类的行政诉讼案件与民事案件不同,如果同级管辖很容易遭遇立案难,不公正审判。在县区法院起诉县区政府,想想就知道阻力有多大。过去的提级管辖就是为了解决这些利益羁绊,下放管辖权导致行政诉讼更加艰难,这可能是终止修法的一大原因。
“民告官”在我国的历史并不长传统上有“父母官”“行不上大夫”的文化,改革开放后随着外资引入和民营企业兴起,如何纠正和监督严重伤害企业或个人权益的行政行为成为不容回避的问题。
40年前《海上交通安全法》的出台成为“民告官”的前奏。当时交通部提交的草案是当事人对主管机关也就是港务监督局的罚款吊销职务证书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但没有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因此多名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意见,当时的交通部长说,港务监督局履行职务,头上带的是国徽,把他告上法庭就是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告上法庭,这怎么行。彭真、杨尚昆、习仲勋、万里等多位领导人,在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最终政府可以成为被告。
1989年《行政诉讼法》出台,每当有群众胜诉都会被广泛报道,冲击了社会传统观念,但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明显弱势。2014年最高法行政审判庭负责人透露,10年前原告胜诉率占到30%左右,近年来基本都是10%以下,有的省份只有2%。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率低,负责人“出庭不出声”的现象十分普遍。近年来尤其是过去三年,不少地方“一刀切”、层层加码、形式主义泛滥,公权力侵犯公民权利的现象明显反弹。这次终止修法也是一种进步,期待法律能运转起来。
另一则立法动向事关宅基地。
8月23日,农业部网站公布对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函,透露将开展宅基地立法前期研究,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启动农村宅基地立法工作。
过去几年,农村征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持续推进,这“三块地”触及的是越来越深入的基础性利益。
去年11月,农业部发布《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回应了热点,明确宅基地不得买卖,农村村民新建住宅的,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的空闲地,从严从紧控制占用耕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禁止借出租的名义买卖宅基地,不得强制农村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集中上楼居住等等。
但现实是,农村普遍存在“一户多宅”“超面积占用”,“城里人拥有宅基地”的问题,而绝大部分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合法”形成的,处置难度大。
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中,关于宅基地的规定多为原则性,倡议性规定,不具体,不系统,操作性不强,因此多方建议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法”。
最近还有一个文件,可能会有冲突,九部门印发《“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提出倡导大学生到乡建设;吸引农民工返乡建设;引导企业家入乡建设;引导专业人才,经济能手,文化名人,社会名流等能人回乡参与建设;鼓励引导退休干部,退休教师,退休医生,退休技术人员,退役军人等回乡定居。这多少呼应了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要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
而湖北的两名政协委员省佛协理事释妙量和乡村教师谭远春近期建议,鼓励城市退休人员“返乡养老”,出台政策允许城市退休人员回祖籍、出生地、
长期居住或者工作的地方,继承或者购买宅基地,重修或建设房舍。8月14日,湖北农业厅回复,城市退休人员可以继承和租赁农村的房屋,鼓励与村民合作建房,但不能买卖或继承宅基地,目前法律不允许突破。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8月中旬也回复市政协委员的建议,表示乡贤回乡改建原有的住宅,涉及农村宅基地基本制度。因为乡贤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申请在农村改建住宅尚不具备条件。农村土地制度现在补丁嵌套补丁,是需要好好梳理一下了,鼓励能人返乡是好事,但也要乡村能“接得住”。
顺着农村谈谈粮食。
南非总统拉玛福萨之前到莫斯科出席俄非峰会时,就劝普京恢复黑海粮食协议,没有结果。这次拉玛福萨当金砖峰会的东道主也没忘记这茬。峰会之前就强调将利用这次会议,推动黑海粮食协议的恢复,不过峰会达成的宣言文件中没有相关内容。
7月中旬,俄罗斯退出黑海粮食协议后,双方提升了在黑海的军事活动,战争爆发以来,约有60艘商船被困在乌克兰港口。俄罗斯退出协议后表示,任何接近乌克兰港口的船只,都将被视为潜在的军舰,并将其船旗国视为乌克兰方面的战斗人员,还曾向一艘土耳其船只开火示警并登船检查。乌克兰正在努力开辟新航道。
8月17日,悬挂香港旗帜的“约瑟夫·舒尔特号”(Joseph Schulte)集装箱船离开敖萨德,突破俄罗斯的封锁抵达伊斯坦布尔。这艘属于中远集团的货船被困539天,离开敖萨德后很快进入邻国,也就是北约成员的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领海。基本上沿着避开国际水域的西部线路航行,溜边儿出了黑海。如果俄罗斯坚持阻拦,就要在靠近乌克兰,远离克里米亚的海域实施行动,对俄方自身来说还是有点危险。
8月28日,第二艘民用货船也成功穿越这条临时的黑海走廊,这艘船挂着利比利亚国旗被困了540多天,如今将运着钢材到非洲,接下来就要看这条新航线会不会招到俄方的致命袭扰。
另一个问题是没有大船敢参与运粮。乌克兰正跟国际保险公司协商,自己出钱给敢来的大船买保险。
8月23日,乌克兰公布摧毁了一套部署在克里米亚的S-400防空导弹系统。
第二天,乌军情报总局宣布,当天在海军的支持下到克里米亚实施了一项特别军事行动,特种部队乘船登陆克里米亚最西端,与俄方交火,还升起了国旗。由于当天是乌克兰独立日,这次袭扰行动的政治意义大于军事意义。
双方的无人机对战如火如荼,乌克兰在获取西方先进战斗机方面也取得突破。20日,泽林斯基再次访问荷兰,与荷兰首相在埃因霍温空军基地会谈,荷兰将提供42架F-16战机和相关的培训。
看来荷兰并未忘记马航被击落的一箭之仇。2014年7月,东乌亲俄武装击落MH-17航班,造成298人遇难,其中196名是荷兰人。接回遇难者遗体的仪式,就选在埃因霍温空军基地。去年11月,荷兰海牙地方法院,对三名俄乌嫌犯缺席审判,谋杀罪成立。
丹麦和挪威也确认了提供F-16的计划。德国之前犹豫是否向乌克兰提供“金牛座”远程巡航导弹,最近也下定了决心。
俄乌消息多且比较零碎,偶尔给大家汇总一些,更多资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睡前消息编辑部”。
好的,本期参考信息就是这些,我们周三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