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16转发动态:《谁来照顾照顾者:中国精神障碍人士照顾者现况及需求调查报告》(2024) 发布。在精神障碍人士的社会支持网络中,照顾者往往是家属,但也可能是朋友、邻居或其他对于精神障碍人士来说很重要的人。照顾者是精神障碍人士长期乃至终生的陪伴者,但照顾有时也会成为照顾者难以承受的重负,精神障碍的照顾往往压力重重。研究显示,这种照顾的压力会显著增加照顾者自己出现抑郁和焦虑的风险,也会影响到照顾者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重磅发布 | 《谁来照顾照顾者:中国精神障碍人士照顾者现况及需求调查报告》(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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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欢迎来到第296期参考信息。2024年的下半年开始了,你的年度计划进度过半了吗?
首先看看最近很火的“体制内强度指数”
这是经济学者刘晓博三年前提出的,具体是指
一个地方体制内人员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缴存公积金人数占当地全部缴存人数的比重
用于衡量一个城市的经济社会活跃度是否值得投资
一个地方体制内强度指数越高市场化程度就越低
就越不适合创新和创业也不适合投资买房
指数低于33%是比较合理的
不过各省的省直机关公积金单独管理
所以省会城市的数据不包含省直机关
我们看看2023年部分城市省份的数据
广东21市非常割裂、两极化明显
东莞、深圳、佛山外来人口多、市场化程度高
体制内强度指数均低于20%
珠海、广州、惠州、中山也没有超过27%
非珠三角的揭阳、茂名等10个城市非常高,跟东北差不多
江苏最高的是徐州超过60%
苏北整体偏高,苏锡常最低,苏州常州比东莞、深圳还低
浙江最低的是杭州只有14.3%
丽水、周山、衢州最高也在意料之中
山东最低的是威海,有点出乎意料,
其次是青岛
山东这两市低于30%
枣庄、菏泽、济宁、烟台都超过66%
北方城市的特征很明显
辽宁最低的是大连22.92%
其次是沈阳42%
其他大都超过70%
显示出东北“体制内”的强大
这也是东北留不住人、年轻人纷纷外出谋生的重要原因
西北更典型
甘肃所有地市的指数都超过70%
四个超过90%
基本上“体制之外无世界”
中部的河南整体偏高
几元这个省直管的县级市反而是最低的
其次是洛河、郑州
河南大多数城市的指数超过60%
所以河南人外出谋生的比例也比较高
GDP50强的城市中体制内强度指数最高的10个是
榆林、哈尔滨、烟台、太原、徐州、襄阳、洛阳、唐山、郑州和南昌都在55%以上
最低的10名一次是苏州、常州、杭州、东莞、无锡、深圳、佛山、上海、宁波和大连
如果一个城市不是省城、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
体制内强度的指数又偏高
人口很难增长
群众一般用脚投票远离这些城市
大家看看还能发现什么规律
关注一组立法动向
6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集体经济起源于上个世纪50年代的合作化运动
是我国公有制的两种形式之一
但法律上一直空白
而过去40年城镇化高速扩张
“村改居”之后的集体财产问题、
新型集体经济发展问题也需要法律的规范
2017年起农村进行集体资产倾产合资和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本法涉及96.6万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约9.2亿成员、65.5亿亩集体土地资源
8.22万亿集体账面资产
因此2022年底草案推出以来备受关注和争议
三读通过的法律
明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义务和成员确认规则,
规范农村集体财产的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
健全其法人治理结构,
有利于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被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
有利于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
比如“外嫁女不配分地”成为农村维权的大问题
本法专门规定了妇女权益保护
明确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结婚
只要未取得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
原组织都不得取消其成员身份
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
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对于目前还看不清、拿不准、尚未达成共识的做法
本法保持了包容性
比如成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企员工
或者聘任制公务员
是否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
就没有统一的规定
交给地方立法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从立法过程中看,
发展集体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困难,
既有观念上的,
比如有人认为发展集体经济会损害农民的权益。
还有现实利益上的,
比如跟县政府在土地利益方面有冲突,
山东淄博有村子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征地
征地补偿款3000多万被政府交给城投公司代管
就是个例子
突发事件应对法也在出台近17年后完成了首次修订
本法发端于2003年非典疫情期间
当年为反思疫情的应对
有关部门拟制定紧急状态法
立法思路几经变迁,最终2007年出台
2020年4月新冠疫情期间
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被纳入了修法计划
非常状态通常分为应急状态、紧急状态、
动员/戒严或战争状态。
不少学者认为新冠疫情中“封城”“封小区”等大规模
普遍性限制公民宪法性权利的非常措施
已经不是应急状态法律所能适用
呼吁完善“紧急状态”相关条文
不过这一条没有体现
新法完善了突发事件应对中
关于责任追究的规定,
鼓励干部在临机处置时勇于担当作为
对于在应对处置中违反法律规定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益和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的行为
明确了法律责任
还增加了一条规定
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采访报道制度
有关政府和部门应当做好新闻媒体服务引导工作
支持新闻媒体开展采访报导和舆论监督
希望能够扭转重大事件发生之后
留给新闻媒体的时间越来越短了的趋势
去年引起巨大争议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
也被提交本次人大常委会二审。
6月21日法工委发言人称
一些意见提出“有损中华民族精神”
“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等表述
不易界定执法中不易把握
经广泛征求意见并综合考虑
拟作出更有针对性更具体的修改完善
25日法工委副主任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时
明确“二审稿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执法需要,
建议不再使用有损中华民族精神
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表述”
替换成“在公共场所
或者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
佩戴宣扬、美化侵略战争、
侵略行为的服饰和标志,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又称小刑法
修订草案将公安机关的管理权限扩张了不少
引发学者和公众对可能“再警察化”的警惕
因为普通人“一不小心就违法”的机率会大大增加
还隐含了国家对私人领域的可能干预
征求意见截止之前
共有99375人
留下125962条意见
是近三年修法参与人数之罪
还有一些争议条款在二审稿中得到了积极响应
此前拟允许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
以及被侵害人进行人身检查
甚至提取生物识别信息
被认为严重违背比例原则
隐含“有罪推定”
也会导致信息泄漏和滥用
二审稿大幅度修改
原先拟将“侮辱、谩骂警察”
列入妨害警察执行公务的行为
并从重处罚
这一规定扩张了妨害执行公务行为的处罚边界
“侮辱谩骂”很多时候又由警察自己来界定
会导致言词激烈的批评
甚至是无伤大雅的调侃
都有可能被定为“侮辱和谩骂”
二审稿删除了这条
其他重要修改还有增加规定
“公民为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而采取的制止行为造成伤害的,
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说明正当防卫的条款被纳入
治安管理处罚的听证范围有所扩大
包括对未成年人的拘留、
证据复杂或者具有重要社会影响的案件,
给当事人提供更多的事前权利保障机会
增加对违反法律法规出售、饲养猎性犬等危险动物,
以及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罚规定
增加规定正在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人
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
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特定情形
可以申请出所
继续看看苏州日本学校校车被袭
和胡友平女士牺牲的后续
目前事发地已加强了安保
30日共同社报导
当地有关部门已告知日方
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疑为对社会不满
据称该男子没有工作也没有家人
感到被孤立。
事件可能并非针对日本人,
而是随机无差别袭击。
此外,6月26日至30日
包括微博、豆瓣、网易、腾讯、抖音、凤凰网在内的社交媒体
和平台相继公告
整治“煽动中日对立、挑动极端民族主义”相关极端言论
集体行动也部分说明官方在一段时间内的态度
6月29日《苏州日报》报道
胡友平家属通过该报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慰问
“家属和苏报记者取得联系”的表述意味深长。
如今有影响的事件发生之后
往往是“外地媒体”还有可能报导一些
本应占据天时地利人和的“本地媒体”经常缺席。
媒体人老胡也提到了这个话题
他说,“一些焦点、敏感事件、突发新闻,
主流媒体发声如今经常受到各地的限制,
第一时间传播信息和发表意见的大多数情况下
几乎全是自媒体。
主流媒体基本边缘化,这非常遗憾。”
“主流媒体本应是国家现代治理的重要资源,
但每每在关键时刻陷入沉默或者慢一拍,
与事件相关的地方和部门几乎无一例外都希望低调报道,
淡化处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因此主流媒体在事件发酵过程中
无论说什么,涉事地方和部门都不欢迎。”
“而主流媒体有不同程度的官方色彩,
担心卷入到极端争议中去,
发表观点或者开展深度报道都变得困难。”
“近来不断有人贬损新闻传播学,
公开劝考生别报新闻传播专页,
甚至公开喊新闻传播专页应该取消了。”
老胡说,“社会信息传播的需求不仅没有降,
反而在劣变式增加。
只是在互联网与论场这个橱窗里,
媒体经常被挤到一边,
这是问题的所在,值得严肃探讨。”
近日,一名被困精神病院超过十年的女子引发关注
当事人34岁,20岁左右被父母送入厦门市仙岳医院
经过治疗,病情早已好转达到了出院的标准
本人也多次表达出院的诉求
但父母拒绝办手续
平常的段子经常说
“想证明自己没病比证明自己有病难得多”
但现实更无情
就算自己和医生都证明了自己没病
只要监护人不同意就没有办法办理出院
我国以前对精神障碍患者实行“强制收治”
“非自愿入院”有过很多“被精神病”的争议
2013年,修订后的《精神卫生法》规定自愿原则是一大进步
但出院的规定并不完备
现实中默认“谁送谁接”
只有自愿住院的患者才能自行办理出院手续
监护人送来的需要监护人的签名同意
因此医院无法直接给该女子办理出院
医院回应称
“本人没有能力办理出院手续的,监护人应当为其办理”
是回避了问题
该女子最终能够出院来自同村村民的帮助
该村民的妻子也曾在仙岳医院治疗
知道她已康复但家人一直不来接
村民曾联系女子的姑姑
对方称“家里有一些问题”
她父母不想她马上出来
后来村民的妻子康复出院就搁置了
直到今年5月村民的妻子再次住院
发现该女子还没有出院
于是她拨打12345热线反映
父联找到了女子的母亲后
她称女子是被父亲带走的
应该由父亲来负责
居委会主任称
女子父母并没有完全不管
她父亲多年来一直委托姑丈向医院缴纳生活费
但把至亲家人送进精神病院后不闻不问
足够让人细思极恐
最终是姑丈被说服
作为亲属共同接女子出院
获得女子父母的授权
6月12日
在妇联、社区、街道、村民小组的帮助下
女子办理了出院手续
还给她提供了一套公寓赞助
没有让她到父母身边
帮她找了一份有收入的物业管理工作
以重新调节社会
也算是一种社会化抚养了。
家属拒绝精神病人出院并不罕见
去年西安一对经商的夫妇因为财产纠纷
先是妻子凭借一纸诊断
把丈夫送进精神病院关了80天,
并以监护人的身份阻挠丈夫出院。
丈夫出院之后,
转头又以监护人的身份把妻子送了进去。
2017年有报道
北京安定医院多位精神病患者
因家人不愿签字无法出院,
住院时间最长的超过20年,
死亡几乎成为他们离开医院的唯一方式。
听着很残忍,
但是从当事人家人的角度来看,
如果小家庭把精神病人视为“定时炸弹”,
在缺乏社会支持的情况下,
很难独立承担照顾精神病人的责任。
湖北近期发生两起和精神疾病有关的事件
孝感一名未被收治的精神病人
持刀伤人导致8死1伤
恩施一名村民在信访前夕被抓进精神科
孝感的案件中
犯罪嫌疑人卢某常年患有精神疾病
由家中七八十岁的父母照顾
村里多数是留守老人和孩子
如果不是当天恰好邻居家办事
临时聚集了很多人
事发后控制住卢某
结果可能会更惨烈
一边是真精神病没有被管住
另一边是真真假假的精神病患被家属
扔在精神病院
都说明现有精神卫生法律体系有漏洞,
其中之一是把过大的权力赋予监护人
和有权做出精神疾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和个人,
漠视了精神障碍患者
和可能被诊断为精神病的普通人的权益。
但另一方面,
把住院治疗的决定权交给监护人
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制衡,
否则“被精神病”作为手段就更方便了。
恩施案的当事人是45岁的村民李和永
虽然小学没有读完
但二三十岁在外打工时
因劳动纠纷开始自学法律
平时是许多村民的“法律顾问”
4月19日
村委会、乡派住所、华龙总医院负责人等一起
以治疗屁股上的坐板疮为由
把他送进了精神科病房
此前他因土地纠纷案计划同六名村民一起信访
抓李和永的依据
一是去年5月恩施市中心医院开出的
双向情感障碍诊断证明书
二是村干部称李和永说要打他
实际并没有打
不过村主任称
根据当地的筛查规定
精神障碍患者
如果有过激行为或者扬言什么
就要出面要介入送他去精神病院
在诊断书上签字的医生称
筛查名单是村里报的,
医生去家里诊断的,
筛查时可以下诊断,
但要进一步复核;
复核要在医院需做相关的量表,
但没有对李和永进行复合。
李和永称自己没有精神病,
没接受过筛查对诊断证明书不知情。
5月20日,
澎湃新闻记者以家属的名义探望,
李和永说,
被送进医院之后,
没有经过任何检查,
进来就打针、吃药,
不听话就被摁着打,
吃了药之后浑身发抖,
头昏脑胀。
医院负责人称,
李和勇并没有伤害他人的危险,
如果家属对把李和勇送进精神病房不满,
应该去找村委会。
然而就在李和永被送入精神病科的当晚,
他77岁的老母亲,
也被村委会“作为临时监护人”送到了精神科,
诊断为“精神分裂”后收治。
澎湃新闻报道之后,
恩师市响应称,
已成立调查组调查,
不过到现在一个月过去了,
还没有回音。
此前李和勇姐姐去探望时
她隔着送餐窗口的铁门
嘱咐姐姐
“一定要相信法律...
我们不可以违法
这是我一再强调的。”
好的,本期参考信息就是这些,我们明天再见。